15.2. 迁移要求和限制
在使用 KVM 迁移前,请确定您的系统满足迁移的要求,并了解其限制。
迁移要求
- 使用下列协议之一在共享存储中安装客户机虚拟机:
- 基于 Fibre Channel 的 LUN
- iSCSI
- NFS
- GFS2
- SCSI RDMA 协议(SCSI RCP):Infiniband 和 10GbE iWARP 适配器中使用的块导出协议
- 确保
libvirtd
服务已启用并在运行。# systemctl enable libvirtd.service # systemctl restart libvirtd.service
- 有效迁移的能力取决于
/etc/libvirt/libvirtd.conf
文件中的参数设置。要编辑此文件,请使用以下步骤:过程 15.1. 配置 libvirtd.conf
- 打开
libvirtd.conf
需要以 root 身份运行该命令:# vim /etc/libvirt/libvirtd.conf
- 根据需要更改参数并保存文件。
- 重启
libvirtd
服务:# systemctl restart libvirtd
- 应该根据情况检查迁移平台和版本 表 15.1 “实时迁移兼容性”
- 使用单独的系统导出共享存储介质。存储不应位于用于迁移的两个主机物理机器上。
- 共享存储必须在源和目标系统上挂载在同一位置。挂载的目录名称必须相同。虽然可以使用不同路径保留镜像,但不推荐这样做。请注意,如果您打算使用 virt-manager 执行迁移,则路径名称必须相同。如果要使用 virsh 执行迁移,可以在
--xml
选项或 pre-hooks 中使用不同的网络配置和挂载目录 。有关 pre-hooks 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libvirt 上游文档,以及 XML 选项的详情,请参考 第 23 章 操作域 XML。 - 当在公共 bridge+tap 网络中的现有客户机虚拟机上尝试迁移时,源和目标主机必须位于同一网络中。否则,迁移后,客户机虚拟机网络将不会操作。
迁移限制
- 在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中使用基于 KVM 的虚拟化技术时,客户机虚拟机迁移有以下限制:
- 指向迁移 - 必须手动操作到指定来自原始虚拟机监控程序的目标管理程序
- 没有验证或回滚可用
- 只能手动确定目标
- 无法在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7™ 上执行存储迁移,但您可以在客户机虚拟机关闭时迁移存储。在 Red Hat Virtualization™ 中提供了实时存储迁移。详情请致电您的服务代表。
注意
如果您要将带有 virtio 设备的客户机机器迁移到其中,请确保将任意平台上的 virtio 设备上的向量设置为 32 个或更少。详情请查看 第 23.17 节 “De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