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使用标签对 LVM 对象进行分组
您可以向逻辑卷管理器(LVM)对象分配标签来对它们进行分组。使用这个功能,您可以按组对 LVM 行为(如激活)进行自动控制,比如激活。您还可以使用标签而不是 LVM 对象参数。
12.1. LVM 对象标签 复制链接链接已复制到粘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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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卷管理器(LVM)标签将同一类型的 LVM 对象进行分组。您可以将标签附加到对象,如物理卷、卷组和逻辑卷。
为避免歧义,请在每个标签前面加上 @
前缀。通过将其替换为拥有该标签的所有对象,并且该标签是命令行上其位置所期望的类型来扩展每个标签。
LVM 标签是最多 1024 个字符的字符串。LVM 标签不能以连字符开头。
有效的标签仅由有限的字符范围组成。允许的字符是 A-Z a-z 0-9 _ + . - / = ! : # &
amp; .
只能标记卷组中的对象。如果从卷组中移除了标签,则物理卷会丢失标签;这是因为标签作为卷组元数据的一部分存储,并在物理卷被删除时删除。
您可以将一些命令应用到具有相同标签的所有卷组(VG)、逻辑卷(LV)或物理卷(PV)。给定命令的手册页显示语法,如 VG|Tag
、LV|Tag
或 PV|Tag
,当您可以替换 VG、LV 或 PV 名称的标签名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