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使用多个电源管理隔离代理


在 Red Hat Enterprise Virtualization 3.2 以前,配置了电源管理的主机只能识别一个隔离代理(fencing agent)。在版本 3.1 或更早版本中配置的隔离代理,以及单一的隔离代理都会被看做为“主要的”代理。“次要的”隔离代理只有在有第二个代理存在时才有效,而多个代理可以是同一个类型,也可以是不同的类型。
如果一个主机上只有一个隔离代理,当这个代理出现问题时,主机在被手动重启前将会一直出于“无响应”的状态,而在它上面运行的虚拟机也将处于停止的状态。只有当主机被手工隔离后,这些虚拟机才会被迁移到另外的主机上运行。而如果一个主机上使用了多个隔离代理,当一个代理失败时,其它的代理就可以被使用,这样就可以提高隔离功能的稳定性。
当在主机上定义了两个代理时,这两个代理可以被配置为 并行(concurrent)顺序(sequential)使用:
  • 并行(Concurrent:要停止主机,主代理和从代理都需要对 Stop 命令进行响应;要启动主机,只需要一个代理对 Start 命令做出响应。
  • 顺序(Sequential):要停止或启动一个主机,主代理会被首先使用,如果使用主代理失败,从代理会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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