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关于 LVM 卷克隆
逻辑卷管理器存储(LVMS)支持逻辑卷管理器(LVM)精简卷的持久性卷声明(PVC)克隆。克隆是现有卷的副本,可以像任何其他卷一样使用。置备时,如果数据源引用同一命名空间中的源 PVC,则创建原始卷的确切副本。创建克隆的 PVC 后,它被视为新对象,并完全与源 PVC 分开。克隆代表源在创建时的数据。
注意
只有在源和目标 PVC 位于同一命名空间中时,才能克隆。要创建 PVC 克隆,您必须在 RHEL for Edge 主机上配置精简卷。
其他资源
- CSI 卷克隆
- LVMS 卷克隆单节点 OpenShift
- 要将主机配置为启用克隆,请参阅关于 LVM 精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