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OpenShift Container Platform 版本政策
OpenShift Container Platform 对所有支持的 API 提供了严格的后向兼容保证,但这不包括 alpha API(这些 API 可能会在不通知的情况下被改变),以及 beta API(这些 API 偶尔可能会被改变且不保证后向兼容)。
红帽没有公开发布 OpenShift Container Platform 4.0,在版本 3.11 后的第一个正式发行版本即为 OpenShift Container Platform 4.1。
master 主机和节点(node)主机使用的 OpenShift Container Platform 版本必须相互匹配(在集群升级过程中出现的临时不匹配除外)。例如,在一个 4.1 集群中,所有的 master 必需是 4.1,所有节点也必需是 4.1。如果使用的 oc
版本早于 4.1,则无法使用 OpenShift Container Platform 4.1 中的所有命令。您需要下载并安装新版本的 oc
。
因为非安全的原因改变 API 将会最少涉及到 2 个次发行版本(例如,3.4 到 3.5 到 3.6)来更新旧的 oc
,使用新功能可能会需要使用新版本的 oc
。一个 3.2 版本的服务器可能会带有版本 3.1 的 oc
不能使用的功能,而一个版本为 3.2 的 oc
也可能会带有不被版本 3.1 服务器支持的功能。
X.Y ( |
X.Y+N [a] ( | |
X.Y (Server) |
|
|
X.Y+N [a] (Server) |
|
|
[a]
其中N 是一个大于 1 的数字。
|
完全兼容。
oc
可能无法访问服务器的功能。
oc
可能会包括与要访问的服务器不兼任的选项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