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存储注意事项
Red Hat Virtualization 的存储域可以包括块设备(SAN - iSCSI 或 FCP)或者文件系统(NAS - NFS、GlusterFS 或其他 POSIX 兼容文件系统)。有关红帽虚拟化存储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管理指南中的存储。
注意
GlusterFS 存储已弃用,并将在以后的发行版本中删除。
重要
本地存储域在灾难恢复时不受支持。
需要主和次要存储副本。必须复制包含虚拟机磁盘或模板的主存储域的块设备或共享。辅助存储不得附加到任何数据中心,并在故障转移期间添加到备份站点的数据中心。
如果您要使用自托管引擎实施灾难恢复,请确保 Manager 虚拟机使用的存储域不包含虚拟机磁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存储域不会故障转移。
所有具有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7 及更高版本支持的复制选项的存储解决方案均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