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概述
此发行注记介绍了 OpenShift Container Platform 3.11 的新功能、对以前版本中的错误作出的主要修正,以及在此版本正式发行(GA)时存在的已知问题的信息。
1.1. 版本策略
OpenShift Container Platform 对所有支持的 API 提供了严格的向后兼容保证,但这不包括 alpha API(这些 API 可能会在不通知的情况下被改变),以及 beta API(这些 API 偶尔可能会被改变且不保证向后兼容)。
master 主机和节点(node)主机使用的 OpenShift Container Platform 版本必须相互匹配(在集群升级过程中出现的临时不匹配除外)。例如,在一个 3.11 集群中,所有的 master 必需是 3.11,所有节点也必需是 3.11。但是,OpenShift Container Platform 将继续支持使用旧版本的 oc
客户端针对新版本服务器进行操作。例如, 3.5 oc
适用于 3.4、3.5 和 3.6 服务器。
因为非安全的原因改变 API 将会最少涉及到 2 个次发行版本(例如,3.4 到 3.5 到 3.6)来更新旧的 oc
。一些新功能可能需要新版本的 oc
。一个 3.2 版本的服务器可能会带有版本 3.1 的 oc
不能使用的功能,而一个版本为 3.2 的 oc
也可能会带有不被版本 3.1 服务器支持的功能。
X.Y ( |
X.Y+N footnote:versionpolicyn[其中 N 是一个大于 1 的值。]( | |
X.Y (Ser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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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N footnote:versionpolicyn[](服务器) |
|
|
完全兼容。
oc
客户端可能无法访问服务器的功能。
oc
客户端可能会包括与要访问的服务器不兼任的选项和功能。